有时候,企业的一些文书需要送达给员工,比如员工自动离职,公司就需要将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或者证明书送达给员工,还有签订合同、续签合同通知等文书,在无法当面交给员工时,都需要有合理的方式送达员工,要主动履行告知的义务,在这些文书的传达过程中,就会涉及到如何能有效送达的问题,主要有五种方式。
1/ 直接送达。
根据员工的户籍地址和现住址直接去员工家中,但需要注意的是必须要有两人以上一同前往,一人为人事人员,一人可以是工会或其他部门员工,送达员工并要求签收。万一员工本人不在家,也可以请员工同住的成人直系亲属签收有效,这个办法适用于员工住址较近的情况。
2/ 邮寄送达。
通过邮政寄送挂号信,在挂号信的封面或存根栏必须写上送达的内容是什么,不然今后收信人会以不知道信中是什么内容没看或扔掉等理由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另外,在挂号信寄出一段时间后,还需要到邮局去确认信件是否送达,邮局会给予正式的反馈,如果地址有误退回,再做其他办法。
3/ 留置送达。
第1点谈到如果直接送达没有人接收,家中无人,可以请所在社区的工作人员,或辖区派出所民警陪同一起到员工家门口,将信件内容塞入员工家中,并请社区、民警签字佐证以送达。
4/ 公告送达。
如果找不到员工本人,可以采取登报的方式。其实,采用这种方法是有一个很重要的前提的,那就是只有在前述几种方法无法送达的情况才能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而不能一开始就采取登报公告处理,因为你在此之前没有充分履行告知义务,而只是广而告之。公告送达要注意选择的媒体,要选取在国内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
5/ 请公证处的人公正送达。
这种方法代价太高了,把公证处的人请来作证,证明我们已经将文书送达员工。